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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三无”人员有什么待遇?供养标准是多少?

时间:2017-06-15   访问量:407
答:具备城镇“三无”人员条件的可以申请享受城镇“三无”人员供养待遇。城镇“三无”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在家分散供养和集中到国办养老机构供养。在家分散供养的标准为:户籍在成都市锦江区、金牛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高新区的供养标准是605元每人每月;户籍在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郫县的供养标准为550元每人每月;户籍在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的供养标准为495元每人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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