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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登记申请办事指南

时间:2021-06-16   访问量:357

收养登记申请办事指南

办理机构:

仪陇县民政局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办理范围:

年满三十周岁无子女或有一名子女的夫妻

办理条件:

一、被收养人仪陇户籍;

二、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三、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四、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五、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六、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的限制;

七、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申请材料:

1、《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

2.《结婚证离婚证

3.《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5.身份证

6.书面申请

7.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声明

8.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9.《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

10.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评估→审批→办证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6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817-7216456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办公地址:

仪陇县民政局

监督电话:

0817-722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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